中科院何祚庥院士曾在2006年第12期理论参考上撰文《人类无须敬畏大自然》,读后颇感迷惘。在笔者看来,人类还是应当敬畏大自然。所谓“敬畏”大自然,应当理解为“尊重自然规律,为人类生存而趋利避害”。何院士认为,印度洋大海啸夺走的不仅是数以万计的生命, 还从某种程度上打击了人类征服大自然的信心。他认为,从人类历史上看, 每当遇到人类力不可抗的天灾, 总会有人彷徨无措, 有人疑惧人类自身的能力, 有人对自然产生敬畏的心理。笔者认为,“尊重自然规律”就是对自然的“敬”,“为人类生存而趋利避害”就是对自然的“畏”。应当指出,所谓“敬”和“畏”,并不是“彷徨无措”,也不是“疑惧”人类自身的能力,更不是“人类丧失了征服大自然的信心”。所谓“尊重自然规律”并不等同于“征服大自然”。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实际上是说,一切发展都应以人为本,都应尊重自然,保护和爱护环境,造成一种“人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和谐发展的局面和氛围”。显然,这并非是所谓的“征服大自然”。老实说,“征服大自然”的理念,并非正确。它最初源于前苏联的某些空想主义学者的“自然观”。在他们看来,人类可以最终“征服大自然”。但是,无数事实已经证明,人类不可能征服“大自然”,充其量只能是“按照自然规律办事”从而达到对人类的“趋利避害”作用。最简单的例子是“生老病死”规律,你能征服吗?“天要下雨,鸟要飞”你能阻止吗?地震、海啸、洪水、干旱,这些重大自然灾害,人类当前固然不能改变其发生机制,而且从长远的观点来看,也是不能改变的自然规律。但是人类可以利用已经掌握的或未来能够掌握的自然规律为人类服务。诚然,人与自然相比, 以谁为本? 当然应该是“以人为本”。但是,我们不能助长这样的理念,认为“为了人,有些时候我们需要“破坏”一下环境和生态, 改变一下环境和生态”。何文的某些观点值得商洽,他特别提到的是,现在中国电力短缺, 需要开发水能, 需要修水库, 这就不可避免要破坏一些环境和生态。认为只要权衡得失, 不必过分强调保护环境和生态,那样水库就不能建设。 遇到这样的情形, 权衡轻重得失的标准就应该是以人为本。不错,是以人为本,但笔者认为,倘若仅以现代人的“以人为本”,而不考虑子孙后代的“以人为本”,这样的理念似有不妥。例如目前在长江上游地区及其它河流的上游,构建了大量的水坝水电设施,是否都考虑到对环境和生态的长期影响,是否都为子孙后代造福?还需要一一加以论证。而何院士在文中还驳斥“人要敬畏大自然”说,他认为,人类在自然灾害面前不能无所作为, 还是要有所作为。“该防御要防御, 该制止就制止。我们要尽可能减少自然灾害给人类带来的损失,但并不意味着要敬,要畏”。他认为,近代科学才400 多年的历史, 从伽利略开始到现在,科学水准的发展是极为迅速的。科学是加速发展的。要相信科学的作用和力量, 要看到科学的未来。到目前为止, 人类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还停留在初级阶段, 很遗憾这次大海啸人们没有预见到, 这是科学水准的问题。坦白地说, 人类对地震的有些预测的根据不是特别充分的。直到地震海啸快要发生了, 才能有所警觉。当前人类要阻止自然灾害的发生是不可能的, 但人类还是可以做一些预警工作。他认为,对于地震海啸, 关键在于防御。房子要结实些,抗震结构要好些, 这些比预测还要重要, 因为这些我们能够做到。笔者不太同意上述论证。其一是,何文认为,对自然灾害来说“该防御要防御, 该制止就制止”。这一观点不客观,至少人类目前不可能做到“制止”灾害的发生,而且就是未来也不太可能达到“制止”自然灾害的境界。其二是,何文认为,对于地震和海啸, 关键在于防御。房子要结实些,抗震结构要好些, 这些比预测还要重要, 因为这些我们能够做到。但是,笔者认为,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的预报目前还受到学科发展的局限,但并不能表明,对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的预报不是关键问题。试想,假如这次四川汶川8级大地震能够做出临震预报,对于减少人员伤亡,不是更好吗?当然,我们决不否认“房子要结实些,抗震结构要好些”对于减灾的作用也是很显著的 |